为了全民健身事业的蓬勃发展,促进全省广大人民群众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的全面提高,江西省出台了**《江西
省全民健身实施办法(修订)》**,其中明确提出向符合一定条件的个人和群体发放全民健身补助。
**补助对象:**
* 在江西省行政区域内常住的自然人;
* 符合国家相关体能测试标准,或参加
全民健身活动并达到一定时长的个人;
* 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企事业单位、社区、村(居)委会等群体。
**补助标准:**
个人补助标准为:
* 年每人200元;
* 年300元;
* 至五年400元。
群体补助标准根据具体项目和规模不同而有所差异,具体如下:
* 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:每场次1000-5000元;
* 社区全民健身活动:每年每社区2
000-5000元;
* 村(居)全民健身活动:每年每村(居)2000-3000元。
**申请流程:**
符合条件的个人和群体可通过以下方式申请全民健身补助:
* **个人申请:**向所在社区(村)提出申请,社区(村)审核后报送至县(市、区)体育部门。
* **群体申请:**向县(市、区)体育部门直接提出申请。
**补助发放:**
补助款项将通过财政渠道划拨至符合条件的个人和群体账户。
**意义重大**
全民健身补助的实施具有重大意义:
* **提升健康水平:**鼓励群众积极参与体育活动,促进身体健康和疾病预防。
* **增强体质素质:**提高全省人民的体能水平和身体素质,为健康生活奠定基础。
* **营造全民健身氛围:**刺激体育产业发展,营造全民健身的浓厚氛围,形成健康向上的社会风尚。
江西省全民健身补助的出台,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
对全民健身事业的高度重视,必将有力推动全省全民健身事业的蓬勃发展,为建设健康江西、幸福江西作出积极贡献。